為別人擔保被欺騙了要怎么做

導讀:
欺詐擔保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雙方串通,通過欺騙的方式騙取擔保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為別人擔保被欺騙了要怎么做
1、擔保人被騙擔保的處理:擔保人可免除擔保責任。擔保人被騙擔保屬于欺詐擔保,欺詐擔保的,只有在債權人存在惡意,擔保人在違背自身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擔保人才能免除擔保責任。欺詐擔保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雙方串通,通過欺騙的方式騙取擔保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的行為。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二、擔保人被債權人欺詐了是否可以取消擔保
擔保人被債權人欺詐了可以用法院請求確認擔保合同無效,從而達到取消擔保的法律效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