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失后要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一、結婚證丟失后要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1、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只能適用于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于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您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即雙方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后再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4、直接去法院進行訴訟離婚。
5、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二、結婚證丟失怎么辦
結婚證丟失的應到原登記機關,提供雙方戶口簿以及身份證,辦理補辦手續,領取結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