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婚前財產和共同財產

導讀:
老的《婚姻法》里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八年后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婚前取得的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只要是通過合法的手段獲得的,都是受到了法律保護的。第二種情況,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得到的財產應該算做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男女某一方的財產。另外夫妻已經登記結婚但是沒有一起生活的,那么一方或者雙方接受的禮金或者禮物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后夫妻分居兩地的情況下,就算是夫妻雙方分別管理或者使用婚后的財產也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按照各自分別管理和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來分配。
老的《婚姻法》里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八年后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新《婚姻法》中,取消了這一項規定,婚前財產將不再轉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這樣一來夫妻結婚的時候也不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了。在離婚的時候也是按照相關的法律依舊來分的。男女雙方婚前取得的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只要是通過合法的手段獲得的,都是受到了法律保護的。
當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婚前財產是可以參與分配的。比如當夫妻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或者口頭形式約定了,并且雙方沒有爭議的情況下,那么離婚的時候就可以按照約定的內容來處理婚前財產了。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約定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規避法律產生的約定則無效。
第二種情況,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得到的財產應該算做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男女某一方的財產。分割的時候遵循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處理。當然也有一個例外,復員或者轉業軍人獲得的復員費或者轉業費需要夫妻結婚十年以上才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另外夫妻已經登記結婚但是沒有一起生活的,那么一方或者雙方接受的禮金或者禮物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的時候考慮財產的來源還有數量等情況來合理的分割。
最后夫妻分居兩地的情況下,就算是夫妻雙方分別管理或者使用婚后的財產也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按照各自分別管理和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來分配。
在婚前財產分配的問題上,問題最多的就是婚前房產的分配,因為這需要考慮到,是一方買房的還是雙方買房,當事人的父母是否有出資等等問題。如果婚前房產是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并且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的,那么即便婚后一起還房貸了,那么也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當然這種情況配偶參與了還房貸有權要求賠償或者返還還貸款的資金。
如果婚前購買房產還貸的是個人工資或者雙方的工資,那么就認定為共同房貸,離婚的時候,共同還貸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放款,如果房子升值則可以請求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