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怎么界定

導讀: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受益;(三)知識產權的受益;(四)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明確了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婚姻法》第18條,明確了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夫妻共同財產怎么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受益;(三)知識產權的受益;(四)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明確了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婚姻法》第18條,明確了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關于夫妻共同財產怎么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受益;
(三)知識產權的受益;
(四)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明確了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婚姻法》第18條,明確了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除當事人約定外,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再隨著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自動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