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財產分割官司難打么

導讀:
如果是原告的話,那么就應當要確定起訴法院。針對繼承案件,我國《民事訴訟法》有著明確的規定。對于繼承數額較大的遺產糾紛,則應當要提及到符合級別管轄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另外一個則是,由被告承擔相應的訴訟費及其他費用。主要的原因在于,人民法院所實行的原則,主要是不告不理。在現實的生活當中,有的被告感到原告是無理告訴。與此同時,針對遺產分割糾紛,被告還應當要正確對待。在寫答辯狀的時候,則應當要根據事實,相應的證據及法律規定駁斥對方。其實人們在考慮遺產財產分割官司難打么問題時,盡量減少不打官司,畢竟兄弟一場,骨肉連著筋。
如果是原告的話,那么就應當要確定起訴法院。針對繼承案件,我國《民事訴訟法》有著明確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則應當由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住處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然需要注意的是,因為人民法院具有級別管轄的問題。對于繼承數額較大的遺產糾紛,則應當要提及到符合級別管轄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除此之外,還應當要對被告和訴訟請求有所了解,在繼承案件的訴訟請求主要有兩點,分別是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原告繼承的遺產是多少?另外一個則是,由被告承擔相應的訴訟費及其他費用。與此同時,還應當要處理好,告多和告少的關系。主要的原因在于,人民法院所實行的原則,主要是不告不理。即便是高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職權主動干預。正是因為如此,那么在一定的意義上,告多比告少要更好。當然多與少是相對的,具體還應當要根據案件做出具體的分析,因而在這個時候,就需要考慮告多與訴訟費之間的關系問題。
如果是被告的話,則不能不置理。在現實的生活當中,有的被告感到原告是無理告訴。或者知道是無理就不進行答辯,盡管不答辯是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然而也意味著,自己將會失去一次辯解的機會,將會直接影響自己的訴訟效果。與此同時,針對遺產分割糾紛,被告還應當要正確對待。應當要看對方主體是否合格,有沒有管轄權異議的問題。
被告在打官司的時候,還應當要寫好答辯狀。在寫答辯狀的時候,則應當要根據事實,相應的證據及法律規定駁斥對方。其實人們在考慮遺產財產分割官司難打么問題時,盡量減少不打官司,畢竟兄弟一場,骨肉連著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