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什么人

導讀:
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偵查結案后認定屬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結案證明,按公共安全事件處理。
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什么人
1、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生產安全方面承擔全部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如何認定為安全生產事故
地方政府和部門對事故定性存在疑義的,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按照下列程序認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縣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認。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省級人民政府確認。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初步認定,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確認。
4.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初步認定,報國務院確認。
5.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事故,按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報告。偵查結案后認定屬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結案證明,按公共安全事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