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職業病能獲得人身損害賠償嗎

導讀: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可以獲得人身傷害賠償。如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至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企業賠償。
一、民法典中職業病能獲得人身損害賠償嗎
職業病是屬于工傷的情形,患者職業病后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獲得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可以獲得人身傷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二、公司不承認員工患有職業病怎么辦
規定上員工患有職業病需要具備下面的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注意的是,這上面四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確定滿足上面的條件之后,公司又不肯承認的情況下,你需要按照規定步去做職業鑒定,具體按如下:
1、鑒定機構
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
2、鑒定材料
(1)職業史、既往史;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當然,要是做完職業病鑒定之后,你公司不肯給賠償的話,那可以按照下面的處理方式解決:
1、協商和解。雙方就職業病賠償達成一致的協議,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患者會有一些妥協,建議急需治療費的患者考慮這種方式。
2、仲裁。企業拒絕賠償的,職業病患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處理解決。
3、訴訟。如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至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企業賠償。如果企業拒絕賠償的,可以拿著生效的法律文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