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懲治背叛國家罪

導讀:
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如何懲治背叛國家罪
1、背叛國家罪量刑標準是根據背叛國家罪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投敵叛變罪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3、叛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零二條【背叛國家罪】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八條【投敵叛變罪】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條【叛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背叛國家罪的認定區別是什么
1、本罪與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界限這兩個罪的行為方式是相同的,都包含組織,策劃,實施的行為,但它們的直接客體是不同的,本罪侵犯的是國家的統一,后罪侵犯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制度.另外,它們的主觀方面也是不同的,本罪的目的是分裂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后罪的目的是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制度.分裂國家的行為與顛覆政權的行為是不盡相同的,國家被分裂,但政權依然存在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反過來說,政權被顛覆了而國家沒有分裂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的.
2、本罪與背叛國家罪的界限背叛國家罪危害的是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這一客體的涉及面遠比本罪的客體廣泛的多.本罪侵犯的是國家的統一,國家主權和安全沒有落入外國人之手,因而與勾結外國,使國家主權和安全落人外國之手的背叛國家罪是不同的.但是國家統一這個概念,并不完全等于領土完整.國家沒有統一,也可能領土完整;國家統一了,也可能領土不完整.因為國家統一是對內而言的,領土完整是對外而言的.另外在客觀行為方面,兩罪也是不同的.本罪不以勾結外國為要件,后罪則正好相反.總之,本罪與后罪的關系是內亂與外患的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