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假釋比例是多少

導讀: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假釋的監督工作主要由假釋犯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承擔。
一、我國假釋比例是多少
1、我國假釋比例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可以假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二、假釋流程有哪些
1、假釋的程序與減刑的程序基本一樣,即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服刑人監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核裁定。
2、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執行機關提交的案件序后,應當組成合議庭來審理。
3、假釋裁定書由審理案件法庭的庭長或主管院長審核簽發,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執行機關代為宣告。
4、法院應當將假釋裁定書附本同時送達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勞改單位的檢察機關。
5、準予假釋的裁定要注明假釋考驗期的起止日期。
6、對假釋裁定,本院院長或上級法院發現確有錯誤的,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處理。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假釋的監督工作主要由假釋犯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