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導讀: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2、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
一、單方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簽訂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構成合同違約,其法律后果是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承擔方式以下:
(1)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按法定方式承擔,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2)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定金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2、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從權利角度考慮,只要有違約行為,合同債權人的權利就無法實現或不能全部實現,其損失即已發生。在違約人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必考慮對方當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損害及損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則必須考慮當事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害。
3、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
違約當事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只限于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其他損失,違約人自然沒有賠償的義務。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都應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