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法律后果

導讀:
無效合同是相對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因為民間借貸合同主要以金錢為標的,故返還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還和事實上的不能返還之情形。過錯,有單方過錯和雙方過錯,無效借款合同的損害賠償,也適用過錯相抵原則。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將給當事人帶來損失,這里的損失,一般指貸款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息損失,如果有其他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其他損失的責任。那么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是相對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因為民間借貸合同主要以金錢為標的,故返還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還和事實上的不能返還之情形。過錯,有單方過錯和雙方過錯,無效借款合同的損害賠償,也適用過錯相抵原則。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將給當事人帶來損失,這里的損失,一般指貸款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息損失,如果有其他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其他損失的責任。關于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是相對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合同無效后會產生一定的后果,下面催天下小編介紹一下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無效將導致社會或者當事人利益遭受損害,因此,當事人必須對合同無效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特點,借貸合同無效后,一般要承擔如下后果:
(一)借款人返還借款
合同無效后,當事人依據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返還財產并不是違反民事義務所直接產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對當事人主觀狀態予以否定性評價的表現。因此,返還財產不適用無過錯原則,即無論當事人對締結合同是否有過錯,依據無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財產因無合法根據,都應當返還對方。換言之,即使是無過錯一方占有了對方財產,也應當返還給對方。所有物的返還,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實上能夠返還為條件。因為民間借貸合同主要以金錢為標的,故返還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還和事實上的不能返還之情形。因此,針對無效借貸合同而言,如果無效借貸合同尚未履行,則不得履行。如果無效借貸合同已經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應當向貸款人返還借款。
(二)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過錯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故意。過錯,有單方過錯和雙方過錯,無效借款合同的損害賠償,也適用過錯相抵原則。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將給當事人帶來損失,這里的損失,一般指貸款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息損失,如果有其他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其他損失的責任。如果貸款人已經提供借款,返還借款不足以彌補損失時,借款人應當賠償損失;如果貸款人實際未提供借款,但合同無效是借款人過錯造成的,則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賠償損失責任;如果合同是雙方過錯造成的,則由雙方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三)追繳財產
《民法通則》第61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合同法》第5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在民間借貸合同中如何適用追繳財產的責任方式,我們認為,應注意以下兩種情況:1、如果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收繳。對于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繳;2、如果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用于賭博、販毒、走私等非法行為的,對借款本息應當收繳。因為這種借款行為的當事人在主觀上屬于惡意,且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從事的是非法行為,因此,應當予以收繳。
以上就是有關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法律后果介紹,大家在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時一定要謹慎,防止借貸合同無效,造成損失。在生活中,對于事實證據清楚的借貸關系,債權人可以到催天下平臺發布債權,催天下平臺提供自助催收和委托催收服務,提供機器人催款,律師催款,律師函追討欠款,催收機構追討欠款,合法合規追討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