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逃逸可以撤訴嗎

導讀:
因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交通肇事逃逸后,如果案件是屬于事實的,報案人是不能申請撤銷案件的,交通管理部門會進行立案偵查。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下,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懈。
一、交通事故對方逃逸可以撤訴嗎
1、一般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對方逃逸,當事人是不可以撤訴的。因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交通肇事逃逸后,如果案件是屬于事實的,報案人是不能申請撤銷案件的,交通管理部門會進行立案偵查。
2、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
二、交通事故對方逃逸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要請求賠償,首先應在公安機關的交通事故調解中提出。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下,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懈。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
如果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就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