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后女方沒上班男方是否贍養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特定親屬間一方須對他方承擔生活供養責任的法律關系。前者稱為扶養義務人,后者稱為扶養權利人,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
一、民法典婚后女方沒上班男方是否贍養
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沒有贍養義務,只有扶養義務。只有父母和孩子之間才能算作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相互扶養義務】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怎么認定扶養關系
特定親屬間一方須對他方承擔生活供養責任的法律關系。前者稱為扶養義務人,后者稱為扶養權利人,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特定親屬間一方須對他方承擔生活供養責任的法律關系。前者稱為扶養義務人,后者稱為扶養權利人,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范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