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分戶口有什么要求

導讀:
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一、民法典中夫妻分戶口有什么要求
1、夫妻可以分戶口,只要拿著其家老戶口本,和對方妻子身份證,結婚證,到街道居委會或是村委會,開據一份蓋有公章的分戶證明,然后拿著證明和證件,到其戶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戶籍的片警,要求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二、結婚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愿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隨著年齡的增長,工作的調動,戶籍的轉移等這些事情,其實絕大多數的人在正式的參加工作以后都有可能是需要辦理分戶的。當然也有一部分人就是在結婚的時候會把自己的戶口從家里面遷出來,然后遷入男方或者女方的戶頭,但實際上,沒有結婚也是能夠辦理獨立的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