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協議離婚的辦理需要多久

導讀: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出現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等情形時,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
一、完成協議離婚的辦理需要多久
1、完成協議離婚最快需要三十天。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完婚多長時間能改撫養權
1、只要符合條件無論多久都可以的。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出現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等情形時,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
2、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