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公證需要多久能辦理完成

導讀:
當事人申請離婚協議公證的,公證機構審查后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對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公證的形式確認下來。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一、離婚協議公證需要多久能辦理完成
1、離婚協議公證需要15天左右能辦理完成。當事人申請離婚協議公證的,公證機構審查后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對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公證的形式確認下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二、異地訴訟離婚什么手續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