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必須要去婚檢嗎

導讀: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結婚登記必須要去婚檢嗎
1、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結婚登記前必須做婚前檢查,但從醫學的角度上來分析,婚檢對于新人而言,還是有一定的好處,有存在的必要性。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二、離婚必須去戶口地法院嗎
一般情況下,需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原告(提出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3、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離婚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判決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