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賠償標準

導讀:
《條例》規定的一般不超過12個月,并非每一個工傷職工都需要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而是要根據其傷情、病情來確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條例》規定的一般不超過12個月,并非每一個工傷職工都需要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而是要根據其傷情、病情來確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關于工程停工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程停工賠償標準
工程被迫停工,損失是客觀存在的,至于向甲方還是總包方索賠要視其過錯行為而定。一般建筑工程索賠費用有兩種計算方法。
(一)總費用法,用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單項工程的合同費用,剩余費用就是索賠費。
(二)分項法,按工程造價中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材料費、保險費、設備費等,逐項進行索賠。
二、停工留薪期誰說了算
單位員工負傷住院治療后是否痊愈,應享受多長時間的停工留薪期,應由簽訂服務協議的治療工傷機構提出意見,出具相關證明,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確認,用人單位可根據上述機構確認來決定員工的停工留薪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后暫時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并享受有關工傷待遇的期限。《條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條例》規定的一般不超過12個月,并非每一個工傷職工都需要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而是要根據其傷情、病情來確定。
三、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幾個月
一般不超過12個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