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書寫工程承包合同

導讀:
中標人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應要求發包人依據招標文件所載的工程范圍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圍。如發包人在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或合同履行過程中,縮減或增加承包范圍的,可能導致中標人在履行合同時產生損失,承包人有權就損失向發包人提出索賠。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按照施工單位承包工程范圍分為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甲供材料設備等。
中標人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應要求發包人依據招標文件所載的工程范圍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圍。如發包人在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或合同履行過程中,縮減或增加承包范圍的,可能導致中標人在履行合同時產生損失,承包人有權就損失向發包人提出索賠。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按照施工單位承包工程范圍分為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甲供材料設備等。關于怎樣書寫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怎樣書寫工程承包合同
對于發包人而言,承包范圍決定著合同的標的,即發包工程的范圍和具體內容。對于招標發包的工程,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中標合同時,不得約定與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所載的內容不同的承包范圍。對于直接發包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圍一旦確定,發包人不能輕易增加或縮減,否則,或者構成違約,或者構成協商變更。對承包人而言,承包范圍是其確定工程造價、工期、施工組織設計、能否盈利等事項的基礎。
因此,潛在投標人在投標時會重點關注工程范圍,并會綜合考慮工程范圍、工期要求以及其他因素綜合考慮是否投標,以及如何編制投標文件等事宜。中標人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應要求發包人依據招標文件所載的工程范圍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圍。如發包人在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或合同履行過程中,縮減或增加承包范圍的,可能導致中標人在履行合同時產生損失,承包人(即中標人)有權就損失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二、合同工程承包條件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按照施工單位承包工程范圍分為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甲供材料設備等。
(一)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文件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為前提,這是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筑產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于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準,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項目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二)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三)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
(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三、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哪幾種
承包方式指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二者之間經濟關系的形式,按工程承包的范圍,也即承包的內容劃分,可以分為建設全過程承包、階段承包、專項承包和建造經營轉讓承包四種。
第一,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總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說的交鑰匙。采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單位即可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詢價與選購、材料訂貨、工程施工、生產職工培訓、直至竣工投產,實行全過程、全面的總承包,并負責對各項分包任務進行綜合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
第二,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在施工階段,還可依承包內容的不同,細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等三種方式。
第三,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于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
第四,建造經營轉讓承包。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個大承包商或開發商牽頭,聯合金融界組成財團,就某一工程項目向政府提出建議和申請,取得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