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快遞業務需要什么條件?

導讀: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照規定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外商不得投資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國內快遞業務是指從收寄到投遞的全過程均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快遞業務。予以批準的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郵政管理部門審查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申請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申請人憑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后方可經營快遞業務。郵政企業以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或者合并、分立的應當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照規定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
外商不得投資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國內快遞業務是指從收寄到投遞的全過程均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快遞業務。
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五十萬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一百萬元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三)有與申請經營的地域范圍相適應的服務能力,
(四)有嚴格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完備的業務操作規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或者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請書和有關申請材料。
受理申請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郵政管理部門審查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申請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
申請人憑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后方可經營快遞業務。
郵政企業以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以下稱快遞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或者合并、分立的應當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條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第五百一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準。
電子合同的標的物為采用在線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物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統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