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需要家屬簽字嗎

導讀:
打胎是不需要家屬簽字的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婦女是有生育的權利的所以一般情況下是可以不需要家屬來簽字的只需要女性自己一個人做決定、手術簽字就可以了。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但是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不到18周歲的那么做手術則必須由家屬或者其監護人簽字不可以讓他人代簽。因為任何的手術都具有一定的危險為了保證患者的安全還是需要由家屬或者其監護人簽字才可以的。
打胎是不需要家屬簽字的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婦女是有生育的權利的所以一般情況下是可以不需要家屬來簽字的只需要女性自己一個人做決定、手術簽字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
國家實行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發展母嬰保健事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但是考慮到胎兒畢竟是男女雙方共同產生的所以在做手術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是不是要終止妊娠。最好夫妻二個人一起商量解決在家里面商量好了以后再到醫院做手術不然容易造成夫妻關系緊張產生矛盾。
但是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不到18周歲的那么做手術則必須由家屬或者其監護人簽字不可以讓他人代簽。因為任何的手術都具有一定的危險為了保證患者的安全還是需要由家屬或者其監護人簽字才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條因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后,應當返還被征用人。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