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未成年罪有多大,坐幾年牢

導讀:
拐賣未成年罪有多大坐幾年牢拐騙兒童罪指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刑法條文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拐賣未成年罪有多大坐幾年牢
拐騙兒童罪指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刑法條文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262條的規定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拐騙行為將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帶走從而使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
主要特征
拐騙兒童罪本罪具有如下特征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侵犯的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即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脫離家庭和監護人.
3.在主觀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收養,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喚,奴役.
根據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責任。
犯罪構成
1、犯罪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為了將拐騙的兒童收養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為了供其使喚、奴役也有的是因為非常喜歡兒童而實施拐騙的。從實踐看拐騙兒童的大多是一些沒有子女的人想把拐來的兒童收養為自已的子女。這樣的人主觀上并不是想殘害兒童但是他們這種極端損人利己的行為使受騙兒童的心靈遭受嚴重創傷給兒童的父母和其他親人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也給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帶來威脅。因此對于拐騙兒童的犯罪行為不論其動機、目的如何都不應忽視其社會危害性必須給以應得的懲罰。
3、犯罪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4、犯罪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蒙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脫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所謂拐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實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實行。拐騙的手段是多種多樣。比如給兒童愛吃的食物、喜愛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帶去玩耍等騙取兒童的好感后將其拐走。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則往往是以獻殷勤、假意幫助照看孩子、表示喜愛兒童等手段騙取信任后尋找機會將兒童騙走或者將嬰兒偷偷抱走。總之使用各種手段拐騙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是拐騙兒童罪在客觀方面的重要特征。
所謂拐騙兒童脫離家庭是指使兒童脫離與父母或者其他親屬共同生活的處所。脫離監護人則是指使兒童脫離依法對其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負責監督和保護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與朋友。除上述法定監護人外受兒童家長委托負責照管兒童的人也具有監護人的身份如果使兒童脫離具有這種身份的人的監護同樣是拐騙兒童脫離監護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