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幾年失效

導讀:
所以合同糾紛超過3年訴訟時效后就失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那么合同糾紛幾年失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糾紛幾年失效
產生合同糾紛后合同失效是指失去訴訟時效向法院主張權利時義務人有不履行義務的抗辯權。所以合同糾紛超過3年訴訟時效后就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