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授權書沒有期限是否有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一、民法典中授權書沒有期限是否有效
民法典規定授權書沒有載明期限的并不影響委托書的效力當事人可以被約定期限不能補充約定的視為不定期授權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條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個人授權委托糾紛怎么處理
1、協商委托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委托糾紛委托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委托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委托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委托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委托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委托當事人可以將委托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