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撤回怎么處理

導讀:
要約撤回怎么處理要約撤回代表要約失效即要約喪失法律拘束力。要約失效后要約人不再受其約束受要約人也終止承諾的權利。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準備工作。第二十一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要約撤回怎么處理
要約撤回代表要約失效即要約喪失法律拘束力。要約失效后要約人不再受其約束受要約人也終止承諾的權利。要約失效后合同即失去成立的基礎受要約人即使承諾也不能成立合同。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八條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準備工作。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第二十一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