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軍人不撫養子女應如何處理

導讀: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那么民法典中軍人不撫養子女應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關于民法典中軍人不撫養子女應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軍人不撫養子女應如何處理
民法典規定,軍人不撫養子女的,子女可以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如果不給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撫養費應如何確定和支付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不能獨立生活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