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子女撫養權離婚可否擱置

導讀:
協議離婚需要離婚協議對子女撫養達成一致,登記機關查明后才會予以登記發離婚證。而訴訟離婚法院也會對子女撫養進行相關裁判。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該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那么民法典中子女撫養權離婚可否擱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需要離婚協議對子女撫養達成一致,登記機關查明后才會予以登記發離婚證。而訴訟離婚法院也會對子女撫養進行相關裁判。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該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關于民法典中子女撫養權離婚可否擱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子女撫養權離婚可否擱置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離婚時不可以擱置子女的撫養權。協議離婚需要離婚協議對子女撫養達成一致,登記機關查明后才會予以登記發離婚證。而訴訟離婚法院也會對子女撫養進行相關裁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對女性有哪些特殊保護
1、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請求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該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所謂“確有必要”。
2、根據司法解釋和審判實踐,主要指下述兩種情況:(1)在此期間雙方確實存在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對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懷孕或分娩的嬰兒是因與他人通奸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