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

導讀:
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依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哺乳期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么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依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哺乳期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關于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
依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哺乳期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哺乳期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