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

導讀:
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有精神疾病致感情破裂可離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認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有精神疾病致感情破裂可離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認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
有精神疾病致感情破裂可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認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歸屬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