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爭奪撫養權應該搜集哪些證據

導讀:
女方爭奪撫養權應該搜集哪些證據1、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優勢。比如工資條、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納稅憑證、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等。比如證明對方已有戀人且有結婚的可能,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確規定其撫養權的歸屬問題。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那么女方爭奪撫養權應該搜集哪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爭奪撫養權應該搜集哪些證據1、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優勢。比如工資條、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納稅憑證、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等。比如證明對方已有戀人且有結婚的可能,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確規定其撫養權的歸屬問題。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關于女方爭奪撫養權應該搜集哪些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爭奪撫養權應該搜集哪些證據
1、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優勢。
比如工資條、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納稅憑證、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等。
2、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環境等人文方面的優勢。
比如房屋產權證、小區治安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區環境安靜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予孩子陪伴和照顧。
比如證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時間、受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方面優于對方當事人,或者證明自己的工作有足夠時間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長,相比對方經常加班、工作壓力大、沒有時間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優勢。
4、提供證據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一般法院都傾向于延續孩子的生活習慣,以免讓孩子承受父母離異的重大變化。
比如女方可以證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職照顧孩子,與孩子朝夕相處,相比對方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優勢。
5、提供證據證明對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
比如證明對方已有戀人且有結婚的可能,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
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未明確規定其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雙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