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案件中如何處理孩子撫養(yǎng)的問題

導讀: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予準許。郭某發(fā)現(xiàn)后非常生氣,要求和小云離婚,小云同意離婚,但要求強強歸其撫養(yǎng),郭某不同意,于是起訴到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強強歸郭某撫養(yǎng)。律師點評雖然孩子只有1歲,正常情況下應該跟女方生活,但是由于小云在歌廳工作,又有吸毒的惡習,孩子跟其生活不利于成長,因此,法院判決強強歸郭某撫養(yǎng)。那么在離婚案件中如何處理孩子撫養(yǎng)的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予準許。郭某發(fā)現(xiàn)后非常生氣,要求和小云離婚,小云同意離婚,但要求強強歸其撫養(yǎng),郭某不同意,于是起訴到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強強歸郭某撫養(yǎng)。律師點評雖然孩子只有1歲,正常情況下應該跟女方生活,但是由于小云在歌廳工作,又有吸毒的惡習,孩子跟其生活不利于成長,因此,法院判決強強歸郭某撫養(yǎng)。關于在離婚案件中如何處理孩子撫養(yǎng)的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xié)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予準許。
典型案例
小云曾在歌廳工作,后回老家與郭某結婚,生下孩子強強1年后,小云又回歌廳工作。郭某發(fā)現(xiàn)后非常生氣,要求和小云離婚,小云同意離婚,但要求強強歸其撫養(yǎng),郭某不同意,于是起訴到法院。郭某主張,小云在歌廳工作,交往人員復雜,同時小云有吸毒的惡習,強強跟著小云生活不利于強強的成長。最終法院判決強強歸郭某撫養(yǎng)。
律師點評
雖然孩子只有1歲,正常情況下應該跟女方生活,但是由于小云在歌廳工作,又有吸毒的惡習,孩子跟其生活不利于成長,因此,法院判決強強歸郭某撫養(y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