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

導讀: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達不成協議或協議無效需由人民法院判決時,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應注意以下幾點:撫育費負擔數額。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那么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達不成協議或協議無效需由人民法院判決時,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應注意以下幾點:撫育費負擔數額。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關于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達不成協議或協議無效需由人民法院判決時,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應注意以下幾點:
(1)撫育費負擔數額。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可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2)撫育費給付期限。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有兩種情況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第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3)撫育費給付方法。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