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孤兒的條件

導讀: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那么領養孤兒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關于領養孤兒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領養孤兒的條件有哪些
1、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這是基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所做的決定。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凰^“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在于保護被收養人。
5、年滿三十周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周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
6、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孤兒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這是收養人收養子女的一般性規定,并不包括近親屬間收養、收養孤殘未成年人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繼父母收養繼子女。
根據第一千零九十九條之規定,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無特殊困難和年齡差距不滿40歲的限制。第一千一百零三條規定了,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并可以不受以下限制:
1、不滿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
2、不滿足收養子女的一般性規定的;
3、收養孩子的人數不受限制。
二、收養成立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1、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收養登記。
2、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后,要對當事人的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
3、符合規定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之次日起30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收養關系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