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辦理收養登記如何選擇登記機關?

導讀: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根據收養當事人的不同情況,按照有利于保護被收養人合法權益和有利于登記機關進行審查的原則,確定了收養登記的地域管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棄嬰和兒童發現地、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分別承擔不同情況的收養登記。因此,由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管轄,并公告查找棄嬰、棄兒生父母,有利于棄嬰、棄兒的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來認領該棄嬰或棄兒。公民申請收養登記時,要按照上述管轄的規定,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向有關的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那么公民辦理收養登記如何選擇登記機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根據收養當事人的不同情況,按照有利于保護被收養人合法權益和有利于登記機關進行審查的原則,確定了收養登記的地域管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棄嬰和兒童發現地、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分別承擔不同情況的收養登記。因此,由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管轄,并公告查找棄嬰、棄兒生父母,有利于棄嬰、棄兒的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來認領該棄嬰或棄兒。公民申請收養登記時,要按照上述管轄的規定,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向有關的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關于公民辦理收養登記如何選擇登記機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根據收養當事人的不同情況,按照有利于保護被收養人合法權益和有利于登記機關進行審查的原則,確定了收養登記的地域管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棄嬰和兒童發現地、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組織作監護人的,在該組織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分別承擔不同情況的收養登記。具體規定是:
第一,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第3條第1款)
第二,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在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第3條第2款)這樣規定主要是為了更好的確定棄嬰、棄兒的身份,查找棄嬰、棄兒的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既然棄嬰、棄兒的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將他扔在該地,那么與遺棄行為有最密切聯系的地方,就是棄嬰和兒童發現地。因此,由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管轄,并公告查找棄嬰、棄兒生父母,有利于棄嬰、棄兒的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來認領該棄嬰或棄兒。
第三,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組織作監護人的,在該組織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第3條第3款)規定由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管轄,便于收養登記機關了解送養人與被收養人的關系,核實他們的身份,堵塞漏洞,防止人販子將拐騙來的兒童,冒充自己的子女或監護的兒童送養的行為,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第四,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者繼母收養繼子女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第3條第4款)。
公民申請收養登記時,要按照上述管轄的規定,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向有關的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