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中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承擔一定比例的撫養費。然而,撫養費的給付并不是無期限的。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規定: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那么離婚中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承擔一定比例的撫養費。然而,撫養費的給付并不是無期限的。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規定: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關于離婚中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中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怎樣的
1、離婚子女撫養費的標準主要根據子女需要、父母承擔能力、當地生活水平而定。
2、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撫養費金額為固定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夫妻離婚,雙方的婚姻關系消滅,但父母子女的關系并不因此而消滅。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承擔一定比例的撫養費。然而,撫養費的給付并不是無期限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規定:
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