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子女支出的撫養費,能要求補償嗎

導讀: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養父母要給養子女撫養費嗎我國于1991年通過了《民法典》,并與1998年修正了該法,進一步明確了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那么為繼子女支出的撫養費,能要求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養父母要給養子女撫養費嗎我國于1991年通過了《民法典》,并與1998年修正了該法,進一步明確了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關于為繼子女支出的撫養費,能要求補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繼子女支出的撫養費,能要求補償嗎
不能。
繼父母繼子女之間本是一種姻親關系,一般無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這就是說,繼父母子女只要在一起生活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就具有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對撫養教育關系的認定,實踐中一般根據繼父母對繼子女在經濟上盡了撫養義務(如對繼子女給付生活費、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生活上盡了教育撫養義務(如對繼子女生活上照料、幫助,在思想品德、學業上對繼子女關懷、培養)等方面來認定。
養父母要給養子女撫養費嗎
我國于1991年通過了《民法典》,并與1998年修正了該法,進一步明確了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從現行相關法律來看,關于養父母否應向養子女給付撫養費具體分下三種情況:
1、《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民法典》施行前,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或《民法典》施行后收養的子女,在沒有解除收養關系前,應按照法律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