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于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子女撫養費能不能變更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子女撫養費可以依法變更,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為此,《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于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子女撫養費能不能變更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子女撫養費可以依法變更,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為此,《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關于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于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子女撫養費能不能變更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子女撫養費可以依法變更,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相關知識:子女撫養費變更的條件如何
(一)要求增加撫養費
基于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以及撫養費的數額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原定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已明顯不夠時,子女當然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為此,《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隨著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后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二)要求減免撫養費
相對應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