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標準

導讀:
案情馮先生和妻子田女士婚姻基礎較差。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根據最高法院的這一規定,因馮先生的月收入為900元,故馮先生可在180元至270元之間支付兒子每月的撫養費,如按年支付有困難,可按月或按季度給付。那么怎樣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馮先生和妻子田女士婚姻基礎較差。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根據最高法院的這一規定,因馮先生的月收入為900元,故馮先生可在180元至270元之間支付兒子每月的撫養費,如按年支付有困難,可按月或按季度給付。關于怎樣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馮先生和妻子田女士婚姻基礎較差。結婚四年來,因生活瑣事更是鬧得不可開交,經過幾次協商,兩人選擇了離婚這條路。家庭財產方面,兩人沒有太大爭議,也商量好了兒子和田女士一起生活,但就是在給付兒子撫養費的問題上,田女士堅持要馮先生每月支付400元,且須于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當年的費用。可馮先生月收入僅為900元,還要供養雙親,這么高的撫養費馮先生很難承擔。那么,法律對撫養費的給付有何規定呢?
律師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