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繼母不愿與繼子女生活可以解除撫養關系

導讀:
如果在離婚時繼母不愿撫養繼子女,則該子女仍由其生父撫養: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就作出了《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能否解除的批復》“繼父母與繼子女已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然終止。一方起訴要求解除這種權利義務關系的,人民法院應視具體情況做出是否準許解除的調解或判決。”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規定“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繼續撫養的,仍由其生父母撫養。”因此,如果在離婚時繼母不愿撫養繼子女,則該子女仍由其生父撫養。那么離婚時繼母不愿與繼子女生活可以解除撫養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在離婚時繼母不愿撫養繼子女,則該子女仍由其生父撫養: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就作出了《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能否解除的批復》“繼父母與繼子女已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然終止。一方起訴要求解除這種權利義務關系的,人民法院應視具體情況做出是否準許解除的調解或判決。”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規定“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繼續撫養的,仍由其生父母撫養。”因此,如果在離婚時繼母不愿撫養繼子女,則該子女仍由其生父撫養。關于離婚時繼母不愿與繼子女生活可以解除撫養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在離婚時繼母不愿撫養繼子女,則該子女仍由其生父撫養: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就作出了《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能否解除的批復》
“繼父母與繼子女已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然終止。一方起訴要求解除這種權利義務關系的,人民法院應視具體情況做出是否準許解除的調解或判決。”
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明確規定“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繼續撫養的,仍由其生父母撫養。”因此,如果在離婚時繼母不愿撫養繼子女,則該子女仍由其生父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