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辦理意定監護的方式是什么

導讀:
2、權利范圍不同“遺贈協議”中的撫養人權利僅限于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而“意定監護”中則監護人的權利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那么民法典辦理意定監護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權利范圍不同“遺贈協議”中的撫養人權利僅限于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而“意定監護”中則監護人的權利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關于民法典辦理意定監護的方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辦理意定監護的方式是什么
民法典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前,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三條【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二、遺贈和意定監護的區別有哪些
1、身份不同
“遺贈協議”中的受贈人其最主要的身份是撫養人,而“意定監護”中的身份則為監護人。
2、權利范圍不同
“遺贈協議”中的撫養人權利僅限于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而“意定監護”中則監護人的權利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3、權利實現的時間不同
“遺贈協議”中撫養人對于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發生在被繼承人死后,而“意定監護”中監護人的權利則可發生在被監護人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而被監護人可在簽署協議時與監護人進行明確約定,以明確該監護權利的發生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