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贍養老人的子女能擔當監護人嗎

導讀:
不贍養老人的子女能擔當監護人嗎《民法典》第三十五條還規定,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有觀點認為,對成年人監護制度的完善是民法典很大的一個亮點,適應了中國老齡化社會發展的要求,有利于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那么不贍養老人的子女能擔當監護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贍養老人的子女能擔當監護人嗎《民法典》第三十五條還規定,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有觀點認為,對成年人監護制度的完善是民法典很大的一個亮點,適應了中國老齡化社會發展的要求,有利于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關于不贍養老人的子女能擔當監護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贍養老人的子女能擔當監護人嗎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還規定,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這意味著,老年人在智力正常時,可以通過書面協議方式,選定自己信得過的親友或社會保障機構作為自己的監護人,當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時,確定的監護人就立即履行監護職責。
有觀點認為,對成年人監護制度的完善是民法典很大的一個亮點,適應了中國老齡化社會發展的要求,有利于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1)法定監護人,(2)指定監護人,(3)遺囑監護人,(4)委托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并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并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
監護人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