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糾紛中應該注意什么

導讀:
監護權糾紛中應該注意什么監護權出現糾紛應當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監護權的產生。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必須經監護人同意,方能行使。這一義務源于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財產監護權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那么監護權糾紛中應該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權糾紛中應該注意什么監護權出現糾紛應當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監護權的產生。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必須經監護人同意,方能行使。這一義務源于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財產監護權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關于監護權糾紛中應該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權糾紛中應該注意什么
監護權出現糾紛應當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監護權的產生。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資格。對于處于父母保護之下的未成年人來講,法律已詳細規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些未成年人的監護權人就是他的父母。無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親權以及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財產受到他人保護的權利也是監護權。
主要內容
人身監護權
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對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還請求權。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
(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必須經監護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職業的許可,法律行為的補正等,都由監護人為之。
(4)撫養義務。這一義務源于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對被監護人無法定扶養義務之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5)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親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
(6)對于精神病人的特定護養、救治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
財產監護權
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其主要內容為:對被監護人財產的管理權。監護人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