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行使中的問題

導讀:
在探視過程中,往往會伴隨著出現一些不和諧的因素和現象。還有,離異后,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一方,改變子女原有姓氏,激化矛盾,導致探視過程中產生糾紛甚至拳腳相加,致使未成年人收到驚嚇和刺激,給他們幼小的心靈增加心理負擔,蒙上心理陰影。其實,這是一種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因為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權。那么探視權行使中的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探視過程中,往往會伴隨著出現一些不和諧的因素和現象。還有,離異后,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一方,改變子女原有姓氏,激化矛盾,導致探視過程中產生糾紛甚至拳腳相加,致使未成年人收到驚嚇和刺激,給他們幼小的心靈增加心理負擔,蒙上心理陰影。其實,這是一種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因為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權。關于探視權行使中的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探視過程中,往往會伴隨著出現一些不和諧的因素和現象。例如:探視方破壞、挑撥未成年子女與同住親屬關系,誘導孩子產生排斥心理和想法。帶領未成年人出人非健康場所或參與非健康游玩活動。還有,離異后,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一方,改變子女原有姓氏,激化矛盾,導致探視過程中產生糾紛甚至拳腳相加,致使未成年人收到驚嚇和刺激,給他們幼小的心靈增加心理負擔,蒙上心理陰影。還有父母,工作時間忙,下班后應酬又多,往往把孩子帶往一些社會交際場所,一些歌舞升平的娛樂場所,致使孩子耳濡目染成年人吸煙、喝酒、賭博等不利于他們身心健康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