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出門在外多年想離婚咋辦

導讀: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雙方都出門在外多年想離婚咋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關于雙方都出門在外多年想離婚咋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協議離婚,雙方回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登記離婚手續。
二、在一方居住地訴訟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