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產減名辦理流程

導讀: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離婚后房產減名辦理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離婚后房產減名辦理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房產減名辦理流程
(一)房子沒有貸款。這種情況加減名字是非常方便的,不需繳納任何稅費,只要80元的工本費就可搞定。步驟:
1、帶好五證(結婚證、身份證、土地證、房產證、契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減少)配偶姓名事宜的,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序號,然后憑序號去相關窗口辦理。
(二)房子有貸款。這種情況,不能加減名字,須在貸款都還清之后才可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