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法院強制執行的標準

導讀:
夫妻離婚房子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么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被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裁決書和公證債權文書等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關于離婚房產法院強制執行的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離婚房子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么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被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裁決書和公證債權文書等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關于離婚房產法院強制執行的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房產法院強制執行的標準
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被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于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裁決書和公證債權文書等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據此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離婚協議書并不在其中。因此,離婚協議書并不當然的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需要通過申請法院執行,法院認可該離婚協議書的,才具備強制執行力。
因此,當雙方為此而發生爭議的時候,一方當事人只能訴諸于法律,而協議書上的內容也不是完全會被法院認可,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的離婚,就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通過扣押,拍賣等手段來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