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嫁法定多少天

導讀:
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關于北京婚嫁法定多少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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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嫁法定多少天
根據《北京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第十六條鼓勵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
第二十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