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婚前協議財產公證

導讀: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關于關于婚前協議財產公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關于關于婚前協議財產公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婚前協議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應當提交: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
(3)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在房產的房產證;
(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等。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3)上述婚前財產的歸屬;
(4)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5)其他約定。如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婚前財產孳息歸屬的約定等。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助于明確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可靠的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