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與外國人離婚哪個法院管轄

導讀:
站在中國公民的角度,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優先選擇中國為管轄地。但如中國公民在國外起訴,不存在成本及交流問題的情況下,比如雙方共同在國外生活多年,中國公民在國外起訴完全不存在障礙的情況下,要考慮雙方婚姻的實際情況及兩國法律的具體內容,綜合判斷。關于中國人與外國人離婚哪個法院管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站在中國公民的角度,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優先選擇中國為管轄地。但如中國公民在國外起訴,不存在成本及交流問題的情況下,比如雙方共同在國外生活多年,中國公民在國外起訴完全不存在障礙的情況下,要考慮雙方婚姻的實際情況及兩國法律的具體內容,綜合判斷。關于中國人與外國人離婚哪個法院管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人與外國人離婚哪個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我國關于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劃分如下: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