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的法律知識

導讀:
按照現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認為只要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對方對離婚就不能反悔,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更不能反悔。關于關于離婚的法律知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現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認為只要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對方對離婚就不能反悔,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更不能反悔。關于關于離婚的法律知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離婚的法律知識
一、只要分居兩年以上,會自動離婚,或法院一定會判決離婚
持這種看法的當事人,是因為他自己查閱了婚姻法,卻對法律理解不全面而造成的誤讀。
我國法律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離婚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取得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
1、我國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以及確認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這一條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規定。
2、這種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實分居,是客觀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因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為一方因為工作調動,出差就學、子女上學導致的分居。
3、這種分居要求具有持續性。如果分居期間雙方又居住在一起后來又分開的,那么分居不能成為持續性的兩年。
4、夫妻分居兩年并不必然成為離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結合其他情況,來綜合判定夫妻之間感情是否破裂。
有的人以為故意制造兩年分居的事實,提出離婚要求法院一定會支持,這也未必,是當事人的一種誤解。
二、我是母親,年齡小的孩子法院一定會判給我
作為母親,對于孩子的感情,一定都能夠得到大家理解的。但是,并不是母親堅持要求撫養孩子,孩子就一定會跟隨母親撫養。
1、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候的總原則是:兩歲以下孩子,原則上跟隨母親生活。兩歲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決孩子給誰撫養的綜合原則是:究竟哪一方撫養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長。
3、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情形。比如:父母雙方誰有更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可以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條件,第二,考慮孩子過去生活中是誰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誰的感情更深。第三,考慮一方有沒有節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沒有再婚的可能,考慮母親的年齡。第四,一方有沒有不良惡性,比如賭博酗酒吸毒。
所以,法官會綜合各種情形做出判決的。
三、雖然婚前他很有錢,但是只要我們結婚超過八年,所有的財產都是我們倆的了
有這種誤解的人,是因為在他(她)的腦海里,還停留著我國2001年修改之前的《婚姻法》內容。
在《婚姻法》修改之前,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于雙方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貴重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在結婚8年之后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著個人財產可以因結婚而變成共同所有。但自從20001年婚姻法修改以后,對于婚前財產和婚姻財產之間的轉化,有了重大的調整。按照現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同樣的,結婚后所得的財產,只要是婚姻關系存期期間的財產,原則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管結婚時候配偶間各自財產狀況如何,也不論結婚多久,所有的婚前個人財產仍然是各自的婚前財產。有些帶有功利性色彩的婚姻恐怕失去了溫床。
如果要改變這種現狀,只有通過夫妻財產約定,或者婚前財產約定,來改變法定的婚姻財產制度。
四、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誰也別想反悔
不少夫妻在鬧矛盾時候,總是費盡心思簽訂離婚協議書。認為只要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對方對離婚就不能反悔,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更不能反悔。
其實不然:
1、要明確離婚協議生效時間: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法院離婚。
2、如果是已經簽訂好的離婚協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于財產分割,對于子女撫養進行反悔。法院審判時候,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確定判決書內容,也可能判決離婚,或者不準離婚。
3、已經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對于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現有財產狀況,是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的。
4、對于已經離婚的,法律還給與他再次尋求救濟的機會。我國法律允許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銷離婚。這種情形的前提是簽訂離婚協議時候,一方存在欺詐或者脅迫行為。如果是這樣的話,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銷離婚協議書,重新分割財產。




